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3-25 09:34 来源: 西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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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师资格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04293号),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工作部署,今年324日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启动2023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权限为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四川省教育厅认定。若所需申请不是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范围内的教师资格,请自行与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老干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2283663)。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在西昌市的中国公民、驻昌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和在昌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对应层次及学科的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用就读高校当年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代替,有效期3年。

(五)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认定程序

(一)互联网申报

在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互联网申报需注意以下几点:

1.首次办理教师资格证需要先注册再登录;

2.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试形式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其余人员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

3.申请人认定所在地必须选择“凉山彝族自治州”,认定机构选择为“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4.务必认真阅读网上须知和本通知;

5.为统一档案格式,所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律采用中国教师资格网附加的网页打印模式;不采用手写模式。

(二)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后按指定时间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367号金融保安大厦社会事务综合窗口二楼43-45)进行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给出初审结论,材料不齐者不予初步审查,在现场确认终止日期前重新现场确认,过期不再进行初步审查。

(三)体格检查

申请人员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自行在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凉山州中西医结合医院、西昌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注: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前即510日前完成体检,体检表必须为A3双面打印,无涂改)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收到体检结论后正式受理资格认定申请,并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五)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保存档案;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做出认定记录。

四、申报材料内容

凡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在现场确认点受理初审期限终止之日前向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提交以下有关基本材料(材料体格检查表为A3纸张,其余材料均用A4纸张,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并按顺序将上报材料整理好,不用装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直接受理未毕业的应届生,其材料须由学校教务处派专人统一办理)。所需审查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二)《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若已毕业且《毕业证》未核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未毕业且学籍未核验,毕业学校教务处加盖鲜章的学籍证明原件。

(四)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未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体格检查表原件,体格检查表为A3双面打印,无涂改。

(六)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该照片必须与网报照片为同底照片)

五、办理具体流程及日程安排

(一)认定工作宣传及信息发布,时间为2022324日前。

(二)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324日—424日和613日—22日(6月时间段仅仅针对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初审阶段,时间为425日—510日和626日(此时间仅针对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其中:

1.一般社会人员(已毕业人员)和非下列学校应届毕业生为425日—28日;

2.西昌现代职业技术学校和四川省彝文学校应届毕业生54日;

3.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55日;

4.西昌学院一般应届毕业生58日;

5.西昌学院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应届毕业生626日。

(四)《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阶段,时间为626日—30日,期间申请人在网上收到认定合格通知后凭《身份证》到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367号金融保安大厦社会事务综合窗口二楼43-45)领取证书,逾期不再领取。

六、认定经费和收费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不收费,申请人员只需交纳体检费,体检费金额由具体体检医院和物价局规定。

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单位应向全社会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推动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吸引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优秀人才申请教师资格,使教师队伍不断补充合格的新师资,促进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二)凡有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学校需派专人协助毕业生办理好《教师资格证》,并负责相关证件的初审工作;凡发现毕业生一定规模造假情况,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请市公安局介入调查。

咨询电话:0834-2161234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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